4月22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行政楼401会议室举行了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会议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党纪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进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党委书记苏为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纪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胡明扬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谷燕,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刘相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次修订,总体上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三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迫切需要,是推动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从思想根源处彻底消除违纪违规的苗头和倾向。要学深悟透《条例》内容,进一步对标自查,找准找实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交流。学校退二线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列席学习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