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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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9: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春节将至,寒假临近。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抗起政治责任。节假日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做好2024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十分重要。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执行到位。

加强纪律教育,做到令行禁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在节前做好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用适当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开展学习,对上级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春节、寒假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要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学校纪委将继续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假期值班值守、校园安全管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检查,及时处置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8957226209(胡老师),举报电子邮箱:1219047600@qq.com

 

附:

1.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中共舟山市纪委舟山市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校纪委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