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高职纪〔2021〕7号
中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学史悟廉”警示教育月活动
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正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进行中,为落实学校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制度》(浙海高职党〔2021〕48号)精神,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源头预防作用,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一次“学史悟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性教育、师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实现正向激励、反面警示效果最大化。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广大教职工自觉做到拒腐防变、涵养师德、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育人氛围。
二、教育活动内容安排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要,运用教育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紧密结合实际,以案明纪、释法、说责、讲德、述廉,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教职工中做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广泛学习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切实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开展一次师德警示宣教活动。把警示教育作为师德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教育部教育工作司汇编和教育部门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师德警示宣教活动,让教师主动查摆自省,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责任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观看一部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片。组织教职工到学校清风视听室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浙江省纪检监察网站和舟山廉政网站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运用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例,直观、生动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教职工。(责任部门:纪委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开展一项特色学习教育活动。各党组织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自行设计和安排一次“创新动作”,策划并开展一项特色警示教育学习活动,要求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责任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工作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警示教育和师德专题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立足部门实际科学安排,精心组织。
2.围绕主题,学深悟透。在警示教育月活动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党史学习,围绕本次师德专题教育主题合理安排,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突出实效,做好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学史悟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本单位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于2021年7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附件及2张活动照片)报至纪委办黄优亚老师OA邮箱。
附件:“学史悟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
中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