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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对课题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5:26


根据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海运”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重要风险领域的廉政教育,增强课题负责人廉政自律意识,确保学校科研课题项目规范、高效实施,9月13日下午,纪委办、科研处组织召开了课题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会。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爱芬到会并讲话,全校各类课题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廉政谈话会,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何散芬、科研处处长汪益兵参加会议。

汪益兵传达了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和规定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规范操作、真实诚信对待科研工作和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让科研经费更好地为科研服务,打造“清廉科研”、“诚信科研”的良好学术氛围。

何散芬讲解了在省厅审计通报和学校内部审计中发现的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和注意事项,着重分析了在预算、劳务费咨询费发放、虚假发票报销、其他方式套取科研经费、科研用材料(易耗品)采购和出入库管理不够规范以及如何更好履行合同的规范性等六个方面的常见问题,提醒大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江爱芬在谈话时强调指出,对课题项目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是落实党中央、省市纪委和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的需要,更是强化和预防课题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隐患的现实需要。她对课题负责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遵章守纪的责任意识,既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项目组所有人员,人人做到清廉研究、廉洁自律,公正用权、廉洁办事;二是要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要科学、合理、据实编制科研预算,严格管控委托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和报销关,努力把违纪违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三是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项目负责人必须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学习并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专业团队负责人要抓好业务,带好团队,经常组织组内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经常进行廉政提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或处置,确保学校科研有成果、专业有人才、经济没有问题。(纪委办、科研处)